对其他香港公司大陆经营免缴税利润的处理方法

 

其他主要类别的营业利润通常需要通过验证准则来确定其来源地。首先,对于出口销售和服务业务,可以通过合同、发票和物流记录来确定其来源地。对于进口和采购业务,可以通过采购订单、进货凭证和物流记录来确定来源地。对于跨境贸易,可使用成本加价法计算营业利润来源地。此外,如果企业有生产流程,则可以根据产量、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来计算营业利润来源地。对于金融服务,如银行和证券交易等,可以根据客户居住地、交易地点和所涉金额等因素来计算其来源地。对于知识产权和技术许可费,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或技术许可协议、付款明细和受让方的注册地来确定其来源地。对于其他类型的收入,如特许经营费和特许权使用费,可以通过许可协议和特许方的注册地来确定其来源地。通过以上的验证准则,企业可以准确地确定各类营业利润的来源地,以便更好地管理和规划税务。

香港公司利润
 
是否须在香港课税
从房地产获得的租金收入
 
如有关物业在香港,租金收入须在香港课税
拥有人从售卖房地产获得的利润
 
如有关物业在香港,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
从买卖上市股票和其他上市证券获得的利润
 
如有关的股票或证券买卖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进行,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。
如在场外买卖,若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,所得的利润便须在香港课税
业务单位(财务机构除外)从买卖非上市股份和其他非上市证券所得的利润
 
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达成,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
服务酬金收入
 
如赚取该酬金的服务在香港提供,所收取的服务费须在香港课税
业务单位所收取的专利权费
 
如在香港取得和授予许可或使用权,所收取的专利权费须在香港课税
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就使用知识产权而从香港所收取的专利权费
 
如有关的知识产权在香港使用,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
如在2004年6月25日或以后收取专利权费,而有关的知识产权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使用,若该款项在确定某人计算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时是可予扣除的,所得的利润须在香港课税
业务单位(财务机构除外)的利息收入
 
如贷款人在香港提供款项予借款人,所得的利息收入须在香港课税